教务处(质量管理中心)

搜索

首页> 实践教学

关于做好2020级学生岗位实习的工作提示

2022-12-22

二级学院:

近期,各地疫情仍然复杂严峻,学生岗位实习面临新的困难和问题。为妥善做好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要严格按照《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和《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实习管理办法》(重城职院〔2022〕122号)相关要求加强实习管理,始终把学生健康和安全放在第一位。既要根据教学计划灵活稳妥组织好学生实习,又要注重学生身体和心理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二、不得安排学生从事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不得强制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不得收取学生的任何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的身份证、学生证或其他证件。

三、要加强与学生本人、家长沟通,借助实习信息平台随时关注学生的动态,指导学生岗位实习,每天督促学生签到,完成周志,进行问题答疑。

四、要关心关爱实习学生,关注学生心理和思想状况,实习指导教师要会同实习单位做好学生实习安全保障,合理安排实习时间和岗位,妥善解决学生合理诉求。

五、二级学院要加强日常监管,熟悉实习管理应急预案,健全学院突发事件处置制度机制,遇有重要情况应当立即报告学校相关部门。

六、实习管理投诉与监督电话(49578588,13368113777杨老师)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岗位实习管理的通知

下一条: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关于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