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1
二级学院:
根据渝教职成函〔2023〕16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组织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教务处拟在近期到学生比较集中的实习单位进行走访,开展督导检查,了解学生岗位实习情况,进一步规范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岗位实习工作,及时了解学生实习动态,加强实习学生管理,确保实习学生安全。并于2023年4月28日前,将集中实习学生名单(含学生姓名及联系方式、实习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发给教务处杨先成老师(906179124@qq.com)。
教 务 处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