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9
各二级学院:
为保障2021级学生正常的教学运行,根据教育部等八部委关于《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文件精神,按照《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暂行)》文件要求,需组织2021级学生参加安全教育考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教育部等八部委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暂行)》文件内容。
二、6月10日完成考试,学生成绩须达到85分及以上为合格。
三、6月20日前完成安全考试成绩登记,并将考试成绩统计表电子档及纸质档(加盖学院公章)提交教务处杨先成老师,电话:49578505,QQ:906179124。
附件:1.《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2.《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暂行)》
教务处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