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30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推进我校“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1+X证书制度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职成函〔2024〕2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证书范围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vslc.ncb.edu.cn)上发布的第一、二、三、四批所有证书(附件1),以下情况均需要申报:
1.2024年新申请证书;
2.2023年申报并完成考核计划的若继续开展仍需要再次申报(使用指标数未达到试点指标数及通过率低于70%的证书不能再次申报);
3. 2023年申报但未开展报名考核的计划在平台全部沿用,请尽快组织开展培训,组织考核。
二、证书数量分配
信息与智能制造学院8个、商学院6个、建筑工程学院4个、文旅康养学院4个、科大讯飞大数据学院4个、航空学院2个、创意设计学院2个。
三、申报证书条件
(一)拟参与试点的专业须建设基础好,招生情况良好稳定,人才培养质量高,贯彻落实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有力,有较为完备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和优质的教学、培训资源,具备一定相关领域职业培训经验。严格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院校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渝教高发〔2020〕23号)要求,充分考虑证书职业技能等级标准、考核费用、师资培训计划、年度考核计划等因素,经过充分论证,择优遴选试点证书。
(二)拟参与试点的培训团队要有具备培训能力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其中“双师型”教师不少于50%,行业企业专家及兼职教师比例不低于20%,具有满足模块化教学需要的结构化教师教学团队。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所在专业优先参与试点。
(三)拟参与试点的专业须具备满足证书培训需要的教学条件和实习实训设施设备。
(四)拟参与试点的学校教学制度体系健全,教学管理规范,团队保障有力。
(五)试点证书对应多个专业的,应分别按专业分等级单独填报试点人数。高职院校每个学生参与试点证书不超过3个,申请参与试点的每个证书(同一级别)人数为50人,试点学生人数不得超过试点专业在校生人数的50%。
四、申报程序
(一)证书选择
主要面向2023级学生,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结合实训条件,按照限定指标数精准选择证书及等级(原则上为中级),并充分论证(附件2)。
(二)制定方案
按照“一证书一方案”原则,按照要求(附件3)撰写每个证书试点工作方案(限定1500字)。
(三)提交材料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附件2、附件3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证书试点工作方案盖学校公章)于5月11日前提交教务处赖静雯老师。
(四)学校审核
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五)平台填报
在5月13日前,各证书负责人登录“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vslc.ncb.edu.cn/)进行填报(附件4),操作流程详见《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试点院校)操作手册》(附件5)。各二级学院申报的试点证书经市教委审核确认后,将在平台自动生成。
附件:1.第1-4批培训评价组织联系方式汇总表
2.1+X证书遴选论证表
3.2024年X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工作方案
4.平台填报说明
5.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试点院校)操作手册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