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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关于组织2024年下半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4-11-08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重城职院〔2022〕73号)相关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下半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简称“校级教改项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2022年度立项的校级教改重点项目、2023年度立项的校级教改一般项目,其他延期校级教改项目(详见附件)。

二、结题验收要求

(一)教育教学改革类。重点项目在正式期刊上公开发表教改论文至少1篇(不含增刊),以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成果。一般项目在学校学报上发表与项目相关的教改论文至少1篇,以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成果。

(二)课程思政改革类。1.课程标准;2.课程教案;3.课堂实录2-3个,每个45分钟;4.典型案例2-3个;5.课程思政实施过程材料;6.体现课程改革的其他特色成果。

(三)智慧课堂革命类。1.主要以超星或重庆智慧教育平台新建、完善数字教学资源(包括微视频、教学课件、典型案例、习题库、教学内容等);2.典型案例至少3个。

三、免于验收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验收,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题验收前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以职教改革项目为主要基础,重点项目获得部省级二等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一般项目获得部省级三等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单个教学成果奖励仅限于一个教改项目免于验收。

(二)重点项目研究课题提出的咨政报告、政策建议等获得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一般性批示或市教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

(三)重点项目成果被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刊载或专题报道,或发表与项目有关的CSSCI期刊论文1篇或发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发表2篇以上;一般项目发表与项目有关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EI、SCI等高水平论文1篇。

(四)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负责人、以本项目为基础立项市级及以上项目。

四、结题程序

(一)材料提交。各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11月30日前将结题材料汇编成一份WORD电子文档(模板详见QQ群共享),以“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命名,发送至邮箱1318380231@qq.com。

教育教学改革类项目结题材料电子档汇编顺序:1-结题验收表;2-研究报告;3-立项申请书;4-任务书;5-开题报告书;6-中期检查报告书(重大、重点项目提供);7-项目调整申请单(延期、研究人员等如有调整请附上该表);8-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包括论文、教材、专著、专利、课程标准、教案、软件、数据库等);9-附录(调查表、分析表等)。

课程思政改革类、智慧课堂革命类结题材料电子档汇编顺序:1-结题验收表;2-研究报告;3-立项申请书;4-任务书;5-开题报告;6-项目调整申请单(延期、研究人员等如有调整请附上该表);7-研究成果(包括课程标准、课程教案、典型案例、其他特色成果等)。课堂实录、数字教学资源等单独文件夹存档备查,不发送邮箱。

(二)材料审查。教务处审核汇编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

(三)专家评审。教务处拟于2024年12月上旬分批次组织校内专家进行结题评审,各项目负责人准备3分钟结题汇报PPT。

(四)评后完善。专家结题评审后,项目负责人需组织团队严格按照专家修改意见对结题材料作进一步完善。

(五)打印装订。结题汇编材料经修改完善后双面打印装订1份(签字盖章页为原件),封面使用白色皮纹纸,提交至教务处(博学馆410-2)。最终版电子档结题汇编材料发送至邮箱。

五、其他

(一)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做好本次结题工作,项目负责人加入2024年下半年校级教改项目结题工作QQ群:634905250。

(二)凡已延期项目本次不能按期结题视为终止项目,教务处将按照“不予结题”或“撤销”进行处理,所获项目经费将予以追回。

 

联系人:杨慧桢,联系电话:13996027465。

 

附件:2024年下半年应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名单

附件.docx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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