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23
校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五届理事会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推荐工作的通知》(渝高学会函〔2025〕75号)要求,学校组织开展第五届理事会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会员6名,含理事2名,常务理事1名,副会长不超过1名。
二、推荐条件
(一)会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师德高尚,廉洁自律,在单位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2.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执行学会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自觉维护学会合法权益,积极参加学会活动,为学会发展建言献策。
3.具有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一定的高等教育研究能力和专业学术水平,具备高等教育教学管理能力。
4.本人愿意,身心健康,团结协作,履行会员义务。
5.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6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
(二)理事、常务理事
1.具备会员推荐全部条件。
2.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学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品质,能自觉认真履行理事、常务理事职责。
3.执行学会理事会决议,接受学会委托的有关工作。
(三)副会长
1.具备理事、常务理事推荐全部条件。
2.所在学校人才培养质量高,教学科研能力强,服务社会贡献大。能自觉认真履行副会长职责。
3.原则上为会员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
三、推荐工作注意事项
(一)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均应同时推荐为会员。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副会长均应同时推荐为理事。第五届理事会副会长应同时推荐为常务理事。
(二)被推荐为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人员为领导干部的,须遵循“先批后选”程序,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报备后确认为正式候选人。
(三)自2012年以来已在本会连续兼职二届的人员不再推荐。
(四)请填写《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第五届理事会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推荐表》(附件),于2025年11月26日前发送至邮箱:1246316741@qq.com。
联系人:侍老师,联系电话:19923166339。
附件: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第五届理事会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推荐表
教务处
202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