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26
为确保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选课及教材选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工作
(一)按照学校《教学科研型和服务型专任教师工作量管理规定(试行)》要求落实教师身份。根据教师类型所要求的课时合理选课。
(二)按照学校《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教学任务安排及课程运行规范(试行)》教师选课要求,选择自己毕业所学专业相关或相近课程,为保证教学质量,每学期每位任课教师原则上选课不超过3门(独立的实训课和所对应的理论课计为1门),如有特殊情况经二级学院分管教学负责人同意,报教务处备案。
二、 教材征订
(一)按照学校《教材选用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按照教材选用管理流程开展教材选用工作,教材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教材选择的内容积极向上、导向正确,相关作者的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选用符合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具有科学性、思想性、先进性、启发性和适用性的高职高专教材。
(三)要求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特殊情况,不超过五年。
(四)列入教学执行计划的课程才能征订教材,一门课程原则上只能选用一种教材。
(五)原则上所有必修课和学时超过32学时(含32学时)的选修课均应选用公开出版教材。不得以岗位培训教材取代专业课程教材。
(六)采用同一课程标准的课程,应选用同一版本的教材。若由于教学改革、试点教学或分层次教学需要,可以选用不同版本的教材,必须报教学管理部门批准并严格控制。
(七)思想政治理论课、人文社科有关专业课程要选用由国家组织出版发行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重点教材。军事理论、安全教育、劳动教育等教材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要求选用。
(八)任何个人或教研室不得利用职权向本校师生推销自己编著出版的教材或学习资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订购、推销、包销未列入正规教材目录的教材或学习资料。
(九)教材(特别是哲社类、境外及民族语言文字类教材)选用各个环节始终坚持意识形态排查,实行“谁选用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工作制。
(十)坚持“凡选必审、质量优先、适宜教学”的原则,优先选用校本教材,必须选择国家级规划教材,如未选择国家规划教材请在选用事由处写明原因。教材选用须经教研室审核,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报教务处初审,教材选用委员会审核,党委会审定。严禁使用未经审批或未列入征订目录的教材,确保教材按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