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22
校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组建永川区第二届职业院校专业(学科)中心教研组成员的通知》(永教职成〔2026〕1号)要求,学校组织开展永川区第二届职业院校专业(学科)中心教研组成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研组设置
六个公共基础类学科中心教研组(思政历史、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艺体)和八个专业大类中心教研组(装备制造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医药卫生大类、文化艺术和教育与体育大类、旅游和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财经商贸大类、农林牧渔与土木建筑大类),组内类别不作调整。
二、成员遴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恪守师德规范,为人正派、处事公道,具有强烈的责任担当和大局意识。
(二)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和丰富的职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熟练把握本学科(专业)教学标准与内容要求,教改创新意识突出,教学成效显著。
(三)熟悉职业教育教学管理规律和教师专业成长路径,具备专业建设、课程开发、教材编写、教学指导等相关能力。
(四)职称要求:顾问、教研组组长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副组长及成员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优先选聘特级教师、市级及区级名师、骨干教师、院校专业(专业群)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及教研组长等,且须具备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开拓创新能力,身体健康,能持续投入教研组工作。
三、聘期规定
(一)人员组成。每个专业(学科)中心教研组由1名组长,1-2名副组长,6-10名成员组成,每个专业大类中心教研组聘请1-3名高职院校专家为顾问。
(二)聘期。第二届职业院校专业(学科)中心教研组成员聘期为三年,自聘用文件印发之日起计算。聘期内将根据工作实绩、学科发展需求及人员变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聘期满后,按程序开展续聘或换届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中心教研组需严格遵循修订后的《永川区职业院校专业(学科)中心教研组工作规程》(见附件1)开展工作,聚焦“研究、指导、服务”核心职能,深化教学改革与创新,助力职业教育质量提升。
(二)教研活动组织实行“自主筹备、方案报备、教委监督”机制。各教研组自行制定年度教研活动方案及单次活动实施方案,提前报送区教委职成中心审核;方案经区教委领导签字批准后,由区教委指派1名工作人员全程参与活动。
(三)活动结束后,各教研组需及时将活动总结、成果材料及获奖人员名单报送区教委,经审核无误后,由区教委统一印发获奖证书。
五、材料报送
请填写《永川区第二届职业院校专业(学科)中心教研组成员推荐表》(附件2)和《永川区第二届职业院校专业(学科)中心教研组成员推荐汇总表》(附件3),于2026年1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1246316741@qq.com。
联系人:侍老师,联系电话:19923166339。
附件:1.永川区职业院校专业(学科)中心教研组工作规程(修订版)
2.永川区第二届职业院校专业(学科)中心教研组成员推荐表
3.永川区第二届职业院校专业(学科)中心教研组成员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