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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关于征集2026年教育评价领域典型实践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7

校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关于开展2026年教育评价领域典型实践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征集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及数量

校属各单位限报1项。

二、征集内容

(一)学校发展

聚焦教育质量监测、教育评估认证、立德树人机制构建、校园治理体系优化、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职普融通与产教融合机制创新、学校数字化转型实践、人工智能辅助的特色课程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做法、实践成果和经验。

(二)教师发展

聚焦教师评价、师德师风建设、教师教学能力、课堂教学行为、科研与社会服务贡献、教师专业成长支持体系等方面的做法、实践成果和经验。

(三)学生成长

聚焦学生评价、学生学业质量监测、个性化发展追踪、心理健康评估、人工智能赋能学生个性化学习等方面的做法、实践成果和经验。

三、案例要求

(一)聚焦关键问题

案例应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围绕国家及地方现行教育政策文件精神,聚焦教育强国、强市核心任务,着力解决本地区教育评价领域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体现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结合。

(二)突出创新实效

案例须凸显改革突破点与创新举措,重点围绕技术应用、机制构建、方法革新等方面梳理特色经验,提炼具体做法,展示解决难点堵点的创新性策略及可验证的成果。征集案例应经过1年以上实践,并取得积极成效。

(三)强化示范引领

案例须立足可复制、能推广的核心目标,聚焦教育领域共性问题的破解机制,总结成功关键要素,明确适用范围与推广路径,确保在解决同类问题时提供精准、务实的参考范式。

(四)规范案例格式

申报案例要做到特色鲜明、内容原创、逻辑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练,结构上统一包含“案例背景”“具体举措及实施成效”“经验总结”三部分(参考附件),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每篇案例的署名作者原则上不超过3人,且同一申报人最多参与编写2篇案例。已入选重庆市教育评估院评价案例库的案例不再重复提交。

四、申报程序

(一)自主推荐

校属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填报和择优推荐工作,所报案例要求真实原创,将案例征集表(附件1)、案例文稿(附件2)、汇总表(附件3)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统一存放至以“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案例类别+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中,发送至邮箱:1318380231@qq.com。截止时间:2026年6月9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二)评审上会

教务处将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确定拟推荐的5个教育评价领域典型实践案例。

(三)材料完善

拟推荐案例负责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案例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和补充,由教务处审核和报送。

 

附件:1.教育评价领域典型实践案例征集表

     2.案例模板及编写规范参考

     3.教育评价领域典型实践案例征集汇总表

附件1-3.doc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6年5月27日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13996027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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