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12
校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庆市“诗教中国”演讲大赛的通知》(【2026】-273)要求,学校决定开展重庆市“诗教中国”演讲大赛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典耀中华,赓续文脉
二、参赛对象与组别
参赛对象为全校师生。
设以下2个组别:大学教师组、职业学校学生组。
三、参赛要求
(一)内容要求
参赛者须围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经典篇章以及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展开演讲。参赛者可自行选题,也可选择以下主题:
1.经典中的智慧与力量。可通过经典在新时代的创造性运用,阐释其中蕴含的时代启示。
2.经典中的成长与担当。可从经典文本出发,联系个人成长经历、学习生活、社会实践,讲述经典如何启迪思维、塑造品格、激励担当。
3.经典的学习与体会。可分享学习经典、运用经典的路径、方法与实践案例,阐发对经典的理解、传承与创新。
4.经典中的家国情怀。可挖掘经典中蕴含的家国情怀、道德修养、奋斗精神等,结合实际,展现经典“典”亮人生、“典”耀未来的生动故事。
演讲须主题鲜明、观点正确、事例生动、感情真挚。演讲文本必须为参赛者原创,严禁抄袭、剽窃,引用经典比例不超过20%并注明出处。
(二)形式要求
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参赛作品,且为2026年新录制的视频,横屏拍摄,格式为MP4。教师组、社会人员组视频长度为8分钟以内,学生组视频长度为5分钟以内。视频清晰度不低于720P,大小不超过700MB,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声,参赛者须全程出镜。视频须一镜到底,不得剪辑、拼接,可适当配乐。
视频开头以文字方式展示作品名称、组别等信息(不可出现参赛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学校或单位等信息,信息须正确、规范,与赛事平台填报信息一致)。视频文字建议使用方正字库字体或其他有版权的字体。视频中不得使用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的肖像,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图片、视频和音频,应使用正确地图。不得出现与大赛无关的条幅、角标等。
四、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28日
五、作品报送
1.如需作品拍摄,统一由语委办安排,提前一周联系语委办以便接洽。
2.请以部门为单位于6月28日前提交经典诵读作品汇总表(附件1)及视频作品至至教务处侍老师,邮箱1246316741@qq.com。
3.学校组织初审后,择优统一推荐。
附件:1.重庆市“诗教中国”演讲大赛作品汇总表
2.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庆市“诗教中国”演讲大赛的通知
教务处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