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1
校属各单位:
教育部于近期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系列征文活动,按照《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系列征文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4〕8号)要求,为遴选优秀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6月5日
二、征文主题与对象
(一)主题1:我与职业教育活动周
主要面向全体在校生和毕业学生、教师等,展示通过职业教育活动周,进一步树立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发热爱技能、学习技能、传承技能的使命感,努力实现人人出彩、多样化成才。
(二)主题2:我办职业教育活动周
面向学校各部门职业教育活动周的举办单位,展示通过举办职业教育活动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见证、记录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历程,推动在全社会形成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的共识。
三、相关要求
1.稿件体裁不限,用规范汉语写作,符合通用语言习惯。题目自拟,要求标题贴切、观点正确、内容充实、表达流畅。字数限制在3000字以内。如有图片,须主题突出、画面清晰、照片真实,可以配简短的文字说明。
2.稿件须为投稿人原创、独立创作,内容积极健康、真实生动,并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引导性、创新性。请勿一稿多投、重复投稿。
3.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谋划、专人负责,广泛宣传发动,积极协调组织师生踊跃投稿,加强文稿审核把关,确保文稿质量。
征文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请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761323036@qq.com,邮件标题注明“部门+职教活动周征文”。
教务处联系人:汤子毅,联系电话:15998969199,联系邮箱:761323036@qq.com。
四、成果运用
遴选优秀稿件上报,后期,教育部职成司将联系部分中央媒体,通过开设专栏等多形式对优秀征文进行宣传报道。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