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实训室使用率、实践教学质量,发挥社会效益,提升实训室建设、使用绩效,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包括学校内开展实验、实训、科研及社会服务等活动的所有实训场所。
第三条 实训室运行要求
(一)强化管理。强化实训室运行的使用、安全、卫生、秩序及应急管理,促进实训室安全、高效、有序运行。
(二)注重绩效。科学合理安排实训教学任务、科研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提高实训室使用率和开放率。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四条 实训室实行校、院系(含公共实训室所属部门)二级管理体制。教学工作部代表学校统筹协调实训室管理工作;科研与发展规划中心协助管理和协调以科技开发、技术应用为主的实训室管理工作;各专业实训室按照“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进行;公共机房由图文信息中心负责管理,语音实训室由基础教学部负责管理。
第五条 各院系全面负责本部门实训室管理工作,实训室管理员为实训室管理直接责任人,教学院系负责人为主要领导责任人。
第六条 教学工作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学校实训室规章制度建设;
(二)负责检查、督促和指导实训室日常管理、教学运行、安全管理及卫生管理等;
(三)负责实训场地等资源统筹和调度;
(四)负责实训室相关数据统计;
(五)负责统筹实训室管理年度考核。
第七条 教学院系主要职责:
(一)负责实训耗材购买;
(二)负责实训室管理员教育和管理;
(三)负责使用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使用培训;
(四)负责定期组织检查实训室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等安全措施及执行情况;
(五)负责实训室文化、文明、整洁和秩序,主要操作规程、工作秩序及相关规章制度上墙;
(六)负责组织开发实训项目。
第八条 实训室管理员主要职责: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的法规和制度,定期检查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实训室的安全、高效运行;
(二)负责实训室日常管理,按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定期校验和检查,切实保障实训教学。督促学生做好实训教学后的设施设备摆放及实训室清洁等;
(三)负责统筹实训耗材的购置计划,以及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检修及报废等工作,定期核查仪器设备,做到帐、卡、物相符;
(四)负责组织实训室安全、实训设备使用培训;
(五)负责收集、整理和妥善保管实训室的各种档案资料;
(六)负责实训室数据统计。
第三章 实训室使用管理
第九条 教学计划内的实训教学,按照课表安排计划使用;科技开发、技术应用、社会服务、技能大赛、技能培训及技能鉴定等非教学计划内使用,按照审批的项目实施方案安排使用,其他使用需要经过实训室管理部门审核、教学工作部审批方能安排使用。严禁私自利用实训室进行商业活动,违者,将按照学校相关制度严肃处理。
第十条 鼓励教学院系面向学生开放实训室,但必须建立完善的实训室开放方案和管理细节,教学工作部备案后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 实训室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守则:
(一)学生实训守则(附件1);
(二)指导教师守则(附件2);
(三)实训室卫生守则(附件3);
(四)实训室安全守则(附件4)。
第十二条 实训室使用结束后,实训室管理员检查设施设备完好性和摆放规范性,检查环境卫生,核实实训指导教师使用记录等。
第四章 实训室应急管理
第十三条 加强实训室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最大限度降低实训室安全突发事故的危害,教学院系要加强实训室管理人员、实训指导教师教育和培训,务必熟悉学校实训室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附件5)。
第十四条 出现突发事件,实训指导教师、实训室管理员第一时间按照应急预案报告,启动应急预案,并按应急预案程序处理。
第五章 实训室管理考核
第十五条 学校每年对实训室管理员实施年终考核评价 (附件6:实训室管理考核表),促进实训室管理规范、有效、高效、安全、保障。
第十六条 考核排名前三名的实训室管理员,给予荣誉表彰,并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600元奖励。
第十七条 如有以下情况实行一票否决:
(一)实训室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造成恶劣影响;
(二)私自外借实训室;
(三)因管理不善,设施设备损坏严重、丢失等。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机械加工、建筑等危险性较高的特殊实训室,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操作规范、安全制度等。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 由办法由教学工作部解释。
附件:1.学生实训守则
2.指导教师守则
3.实训室卫生守则
4.实训室安全守则
5.实训室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6.实训室管理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