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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 终结性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2-06-17

为进一步规范期末考试管理工作,有序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促进学校学风和考风建设,根据《重庆城市职业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重庆城市职业学院课程终结性考试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本学期期末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部署期末考试工作,决策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组  长:刘仲全

副组长:杨  敏

成  员:许永莉  何春华  陈中耀   韩永光  梁修荣 刘振栋  韩亚军  乔旭安  陈  浩   王  瑶  聂  婷

(二)考试工作小组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考试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考试组织实施及巡考工作。

二、考试组织实施

(一)考前准备

1.制定考试实施方案。各二级学院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考试工作方案,明确考试要求,落实责任人,安排部署考试具体工作。于6月20日17:00前将考试实施方案、《××学年第×学期终结性考试课程统计表》(见附件1)报教学工作部。《学生考前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在所有课程结课后、终结性考试开始前报给教学工作部。

2.召开考试工作会议。各二级学院需组织专职教师、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学习考试相关文件,明确各自职责;加强对学生考纪考风教育。

3.试卷的印制、分装、领取。

(1)试卷印制。所有考试课试卷由教学工作部负责印制,印刷完成的试卷存放于保密室或者保密柜。

(2)试卷分装。所有考试课试卷由教学工作部负责装袋密封,存放试卷保密室。

(3)试卷领取。各二级学院于考前一天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

4. 考务资料和考务用品准备

考务资料和考务用品由考试组织单位自行准备。考务资料(见附件4)包括学生签到表、重庆城市职业学院违纪处理办法、监考须知、监考教师职责、考试纪律、考场记录表、试卷封面;考务用品包括黑色签字笔、小刀、金属探测仪、监考牌等。

(二) 考试组织安排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本教学单位所开课程的考试工作。所有考试课程都在考试周进行。《XXXX-XXXX学年第X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见附件5)于6月22日17:00前上报教学工作部。

2.考试时间

考试安排时间:2022年7月4日-7月6日。

图1.png

3.教室分配

教室使用时间2022年7月4日-7月6日。


图4.png

各二级学院要对所分配的教室(考场)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并根据教室座位实际情况安排学生考试。各二级学院根据需求,可自行安排本单位的实训室。

4.人员安排。主考由部门负责人担任,主考原则上设置1名,副主考根据上级要求及考生人数设置若干,设置督考1人,巡考1名。原则上每场考试考生在200名以内的设副主考1名,考务1名;考生在201名到400名以内的设副主考2名、考务2名;考生在401名到800名以内的设副主考3名、考务3名,以此类推。其他岗位按照考试要求和需要设置。考生在30人及以下的考场,安排2人监考;考生在30-60人的考场,安排3人监考;考生在60人的考场,安排4人监考,以此类推。所有监考人员均由教学工作部在全校范围内随机调配,分配给各二级学院,原则上交叉监考,避免任课教师和辅导员直接监考自己的学生。监考老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如有特殊情况需更换,自行调整并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将书面申请《监考替换申请单》(附件6)在规定时间内送各二级学院(开考部门)备案。

5.考试实施。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重庆城市职业学院课程终结性考试管理办法》、《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教育考试考务费用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本次考试工作。

三、考试成绩认定

在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按照《重庆城市职业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重庆城市职业学院课程终结性考试管理办法》的要求阅卷提交成绩。成绩一经评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若发现确有问题,由试卷评阅教师在下一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填写《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成绩勘误表》及佐证材料,报教学工作部批准,方可更改,逾期不在受理。    

附件:1. ××学年第×学期终结性考试课程统计表

      2. 学生考前情况统计表

      3. 试卷印刷通知单

      4. 考务资料模板

      5. XXXX-XXXX学年第X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6. 监考替换申请 

附件.zip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教学工作部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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