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15
各二级学院:
根据《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混编化、模块化课程(组)教学团队管理办法(试行)》(重城职院〔2022〕21号)、《关于2023年混编化、模块化课程(组)教学团队立项的通知》(重城职院教〔2023〕14号)文件规定,2023年6月立项建设的校级混编化、模块化课程(组)教学团队三年建设期已届满。为全面核查团队建设成效,规范项目结项管理,学校决定启动第二批教学团队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3年获批立项的12个校级混编化、模块化课程(组)教学团队(见附件1)。
二、验收依据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混编化、模块化课程(组)教学团队管理办法(试行)》(重城职院〔2022〕21号)、各团队立项申报材料、团队三年建设计划、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成果佐证材料等。
三、验收标准
本次验收实行百分制考核(见附件2),定量指标按实际完成情况直接计分,定性及区间类指标采用等级系数计分,设置A、B、C、D四个等级,对应系数依次为1.0、0.9、0.8、0.7,并结合任务完成情况核算实际得分;综合得分90分及以上评定为优秀,80分(含)至89分评定为合格,80分以下评定为不合格,验收结论为不合格的团队,将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作限期整改或撤项处理。
四、验收流程
(一)材料提交
各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项汇编材料(见附件3),以“团队名称+2023年混编化课程(组)团队+验收材料”命名,于2026年6月23日17:00前将结项材料发送至邮箱487596015@qq.com。
(二)专家评审
教务处拟于2026年6月下旬组织校内专家进行结项验收评审。结项验收评审结束后,团队根据专家意见对项目相关材料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证书发放
教务处审核最终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发放结项证书。
联系人:盛老师 联系电话:19192394626
附件:1.2023年混编化、模块化课程(组)教学团队立项一览表
2.混编化、模块化课程(组)教学团队验收评价指标
3.混编化、模块化课程(组)教学团队结项汇编材料
4.混编化、模块化课程(组)教学团队调整申请表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