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15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工作方案》《重庆市全面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持续深化课程思政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示范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依托的课程应为现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通识课程、专业课程,且将于2026-2027学年开课。项目围绕课程思政工作体系、教学体系和内容体系建设等主要任务开展研究,重点体现职业精神、城市精神、清廉元素等有机融入课程教学。
二、申报数量
学校拟立项15-20项。新能源汽车工程学院、航空学院限报3项,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商学院、城市建设与安全学院、文旅康养学院、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科大讯飞大数据产业学院)、创意设计学院限报2项,其他职能部门限报1项。
三、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为在职在岗教师,独立完整承担1门及以上课程教学任务,且承担过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
2.课程建设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不超于7人(含主持人),其中1名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3.截至发文时间,未结题的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已获得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立项资助等情况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立项程序
项目立项分为申报与审批、实施与检查、结项与验收及成果展示与推广等四个阶段,周期1年。
(一)申报与审批
1.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课程思政改革项目申请书(附件1),以“学院/部门名称+姓名+2026年校级课程思政申请书”进行命名,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2.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进行初审和择优推荐,统一将电子档材料于6月30日前统一发送至邮箱:1318380231@qq.com,不接受个人申报。
3.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立项,学校给予5000元/项经费支持。
(二)实施与检查
立项的项目按照申报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改革与研究,教务处督导组加强立项课程教学运行巡查,掌握课程思政教学改革成果在课堂上的实践。
(三)结题与验收
1.撰写体现课程思政改革思路的课程标准(附件2)、教案(附件3)等教学文件。
2.提炼1—2个可推广的课程思政改革典型案例(附件4)。
3.整理能够体现研究成效的相关数据和资料。
4.撰写研究报告。
(四)展示与推广
为全方位展现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改革成效,学校统一组织成果展示汇报会,进一步推广课程思政改革经验。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13996027465
附件:1.课程思政改革项目申请书
2.课程标准模板
3.教案模板
4.典型案例模板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