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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第二批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和课程试点认证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1 浏览次数: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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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根据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印发的《关于开展第二批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和课程试点认证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渝教评院〔2024〕25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专业认证申请条件

申请专业二级认证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有三届及以上毕业 生且达到第一级认证监测标准。有一门课程已通过认证的专业或重庆市高水平专业群建设专业优先。

申请专业三级认证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有六届及以上毕业生且达到第一级认证监测标准。已通过专业二级认证的专业或国家高水平专业群建设专业优先。

(二)课程认证申请条件

申请课程一级认证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纳入人才培养方案 且设置学分的专业课程,且至少已完成两个学期或教学周期的课程任务。

申请课程二级认证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纳入人才培养方案 且设置学分的专业课程,且至少已完成三个学期或教学周期的课程任务。已通过一级认证的课程优先。

二、申请时间

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

三、申请程序

(一)自愿申报。有申请意向的专业和课程认真研读重庆市  高等职业教育认证实施方案和认证标准(详见渝教高函〔2020〕 18号文件)(详见附件4),对照认证标准严格进行自评总结,填写认证申请书(附件1、2)并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批。

(二)学校推荐。各学校汇总相关专业和课程提交的认证申请书,择优向重庆市教育评估院进行推荐。推荐专业和课程应符 合认证申请资格条件,能基本达到申请认证级别的标准要求,在人才培养中有效落实了产出导向的理念,基本构建了面向产出的人才培养体系和质量评价机制。原则上,每所学校推荐的专业不超过2个、课程不超过2门,并填写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3)。

四、相关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加强对拟申请专业和课程的指导,深入理解标准,全面自我总结,结合专业和课程实际,认真填写《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认证申请书》 和《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课程认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突出重点、简洁清晰、真实可靠,不应包含与申请要求无关的内容,无需罗列标志性成果信息。认证信息汇总表、认证申请书和相关附件材料(Word版本及PDF版本),在截止时间内打包发送至邮箱734891349@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重庆市教育评估院收到认证申请后,遴选具有认证资 质和认证经历的专家,及时组织专家组评审。评审聚焦专业和课 程是否基本建立面向产出的人才培养体系和质量评价机制。评审结束后,公布申请受理通过的认证专业和课程名单,并书面通知各学校。

 

附件:1.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认证申请书

2.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课程认证申请书

3.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和课程认证申请信息汇总表

4.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认证实施方案和认证标准

附件.zip


 

教务处(质量管理中心)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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