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教学运行平稳,按照教学管理制度规定,教务处将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及时了解各二级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开展情况,发现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加以诊断改进。
二、检查时间
2023年4月27-28日,具体检查时间详见附件1。
三、检查内容
(一)各专业教学计划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执行情况,教学进度、过程考核情况。
(二)教研室教研活动开展情况:重点检查教研室工作计划及有效执行情况,教研室工作计划是否与院系工作要点或重点任务吻合,教研活动开展数量和质量。
(三)信息化教学情况: 通过超星学习通后台检查信息化教学有效教师人数、教学资源、教学活动数量。
(四)新教师指导及听课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新教师指导相关记录和新教师教学效果跟踪反馈,教师深入课堂听课的数量和质量。
(五)新教师试讲和开新课教师试讲情况。
(六)实践教学等情况:重点检查实践课程教学设计、实践课程运行记录、考核标准等。
(七)实训室管理情况。
(八)上期课程资料(包括期末考试)归档情况。
(九)其他相关工作。
四、检查方式
采取随机抽查方式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须对本次教学检查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自查和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于4月27日前将自查情况表提交教务处。检查当天对照检查内容准备收集好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并提供一台检查专用电脑。
(二)检查评价务必客观、真实,内容须具体到教研室、教师、课程、班级和学生等。
(三)各二级学院要根据检查反馈中提出的问题,及时制定科学、有效的整改方案,认真整改,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层次。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安排表
2.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表
教务处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