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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5 浏览次数: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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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处室: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学校“双高计划”建设方案,按照《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记学校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引导广大教师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结合当前高职教育改革发展和学校实际,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改革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新要求,着力研究和解决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型、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探索形成我校教育质量内涵建设的新亮点,培育一批优秀教学成果,不断提升学校教育改革与研究的整体水平。

二、立项条件

1.选题应依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总体部署,参照学校“双高计划”建设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选择具有较高理论与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重点在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突破,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能力提升有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具体选题范围可参照《2021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课题名称自定。

2.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3.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4.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

5.根据课题的前瞻性、先进性、创新性和实践性,遴选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资格

1.全体在岗教职员工;

2.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3.重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及以上;

4.鼓励跨单位、跨专业合作申报;

5.项目负责人主持或主研(前三名)在研项目数原则限2个;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已获准立项的国家级、省市级及区县级或其中的子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2.在往年校级课题集中清查中被撤项的主持人两年内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3.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

四、申报方式及程序

1.课题申报应根据学校《2021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选题指南》所列的选题方向,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专业特长,确定具体的课题名称进行申报。

2.申报者按要求认真填写《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立项申请书》电子版统一以“姓名-申请书”命名。

3.2021年10月25日上午9点前,拟申报人员登录学校网站,进入“科研管理系统”(183.230.153.194:5305)完成网上申报,上传《立项申请书》,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罗  楠;联系电话:49578105;QQ: 353551162。

 

附件:

1.2021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选题指南

附件1:2021年度10月教学改革项目选题指南.docx

2.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教育教学改革课题模板

附件2: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教育教学改革课题模板(2021年).zip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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