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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关于组织2023年重庆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1 浏览次数: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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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为提高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质量和水平,强化教改项目管理,推动学校内涵建设,根据《重庆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渝教职成函〔2022〕35号)的相关要求,我校决定组织开展重庆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我校2021年获准立项的市级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因特殊原因未完成研究任务,延期至2023年结题的市级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结题程序

(一)材料提交。各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10月20日17:00前将结题材料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318380231@qq.com,每个项目电子档压缩包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类型”命名。

结题材料电子档汇编顺序:1-结题验收表;2-研究报告;3-立项通知;4-立项申请书;5-项目任务书;6-开题报告书;7-中期检查报告书;8-项目调整申请单(进度等如有调整或变更请附上该表);9-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专利、软件、数据库等);10-其他材料(调查问卷、教学实施过程材料等)。其中,第4—9项要求清晰的原件扫描件。

(二)专家评审。教务处拟于2023年11月上旬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结题评审。

(三)材料装订。结题评审结束后,项目组根据专家意见对项目相关材料进一步修改完善,将汇编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交于教务处,其中一份纸质档材料要求原件装订。

(四)报送审批。教务处审核材料完整性、规范性,统一报送至市教委审批,领取结题证书。

三、其他

(一)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做好本次结题工作。

(二)凡不能按期完成项目研究任务且无法继续延期的项目,视为放弃项目,予以终止,教务处将在相关文件中予以公布,所获项目经费将予以追回。

(三)经批准同意延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管理,尽快完成研究任务并结题,务必于延期时间内完成结题。

联系人:杨慧桢,联系电话:49578105。

 

教务处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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