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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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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2-04-20 浏览次数: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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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4月12日,教学工作带队严格对照《高等学校实训室(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所列项目,对校内实训室进行了为期2天的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发现的隐患情况

1.实训室内1个灭火器过期;

2.计算机实训室长期堆放不使用的桌下柜;

3.培训时无签到记录,检查记录不全面;

4.制度不健全、不成体系;

5.无网页设立专栏开展安全宣传;

6.未预算实训室安全专项常规经费;

7..未建立实训室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和监管系统;

8.实训室门口未张贴安全信息牌。

二、隐患的整改情况

各二级学院对发现的隐患进行了立行立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问题已制定整改台账,逐一整改落实。

1.未预算实训室安全专项常规经费的问题。

在2022年的预算编制中,未预算实训室(实验室)安全专项常规经费,拟从实训室建设费中划出20万元,单列专项常规经费用于实训室安全保障工作。

2.未建立实训室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和监管系统的问题。

为了加强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实训室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大监管力度,拟在教务处及各二级学院网站中开设实践教学及实验、实训版块,加强宣传力度,加强监管力度。

3.实训室门口未张贴安全信息牌的问题。

在每个实训室门口制作安装安全信息牌,内容包括安全风险点的警示标识、安全责任人、涉及危险类别、防护措施和有效的应急联系电话。完成时间2022年6月。

4.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的问题。

根据自查发现的问题,查漏补缺,继续深化制度建设,2022年进一步修订完善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5.有培训记录,但没有证明培训合格材料的问题。

加强培训材料的整理及归档,做到有培训、有记录、有考核、有归档备查材料。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实训室安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于2022年5月15日前报教学工作部。

教学工作部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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